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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市场的概念和内容
证券交易市场也称二级市场、次级市场,是指对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在二级市场上销售证券的收入属于出售证券的投资者,而不属于发行该证券的公司。
在國外一些发达國家,证券交易市场有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種形式。
(1)场内交易市场。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在多数國家它还是全國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國最重要、最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接受和办理符合有关法令规定的证券上市买卖,投资者则通过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
证券交易所不仅是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而且为投资者提供多種服务,交易所随时向投资者提供关于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情况,如成交价格和数量等;提供发行证券企业公布的财务情况,供投资者参考。交易所制定各種规则,对参加交易的经纪人和自营商进行严格管理,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监督,防止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發生。交易所还要不断完善各種制度和设施,以保证正常交易活动持续、高效地进行。
(2)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或店头交易市场,指在交易所外由证券买卖双方当面议价成交的市场,它没有固定的场所,其交易主要利用电话进行,交易的证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为主,在某些情况下也对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进行场外交易。场外交易市场中的证券商兼具证券自营商和代理商的双重身份。作为自营商,他可以把自己持有的证券卖给顾客或者买进顾客的证券,赚取买卖价差;作为代理商,又可以客户代理人的身份向别的自营商买进卖出证券。近年来,國外一些场外交易市场發生很大变化,它们大量采用先进的电子化交易技术,使市场覆盖面更加广阔,市场效率有很大提高。这方面,以美國的纳斯达克市场为典型代表。
國外各種场外交易市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们都是在國家法律限定的框架内,由成熟的投资者参与,接受政府管理机构的监管,目前我國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法律不健全,监管力量和监管经验不足,缺乏成熟的理性投资者,应该首先办好证券交易所市场,而不能盲目发展其他非交易所市场,以免引发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