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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两全保险
生死两全保险又称生死混合保险,它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
险人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也向其本人
给付保险金。
由此可见,生死两全保险的主要特点就是它是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的混合
险種。所以,生死两全保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储蓄投资两个部分。保单中的定
期寿险保费逐年递减,至保险期满日为零;而储蓄保费逐年递增,至保险期满日
为投保金额。
生死两全保险的优点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不论生存或死亡,被保险人本
人或受益人在保险期满后,总是可以获得稳定的保险金。它既可以保障被保险
人的晚年生活,又能解决由于本人死亡后给家庭经济造成的困难。因而生死两
全保险在人寿保险中最能够体现保障与投资的两重性,有时人们又称其为储蓄
保险。生死两全保险的储蓄性使它具有现金价值,被保险人能够在保单期满前
享受各種储蓄利益。
由于两全保险既可以作为一種储蓄手段,又可以作为提供养老保障的手段,
还可以作为特殊目的积累资金的手段,所以深受人们欢迎。目前保险市场上的
多数人寿保险险種都属于生死两全险種,常见的保险产品有子女婚嫁保险、子女
教育金保险、学生平安保险,以及大多数养老保险。
除了这些传统险種外,近年来在许多國家的保险市场上还出现了一些创新
的保险产品,比如万能人寿保险。它最大的特点是具有灵活性,保险单所有人能
定期改变保险费金额,还可以暂时停止缴付保险费,非常适合需要长期保障和投
资相对安全的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