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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種贷款人可以享受新房贷下浮利率
2006年1月1日起,贷款买房的市民就得按新的利率还贷了。记者今天上午,请农行北京分行房贷部门有关负责人解读了新的利率政策,其中就涉及:6种人可以享受下浮利率。
据介绍,按照央行规定,凡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自2006年1月1日起都将执行新的基准利率,即年利率6.12%。但央行同时给出了一个5.51%的下限利率,各商业银行有权在下限利率之上做浮动。
农行北京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农行将对符合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等6种情况的借款人执行下浮利率。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央行的新规定,遇央行调整贷款利率,各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可以采取按月、按季或按年的方式进行调整。目前,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按年调整方式,在利率总体上处于上升周期时,按年调整可以让借款人享受较长时间的原来利率。不过,据农行人士介绍,如果借款人要求按月或按季调整利率,经银行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以满足借款人要求。
特别提示
利率分档按整笔贷款期限算
银行人士提醒市民注意,2006年1月1日利率调整时,银行将根据整笔贷款期限而不是剩余贷款期限,确定相应档次基准利率。
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的6种情况
1.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享受基准利率的0.9倍;
2.借款人所支付的首付款比例超出当地行规定的一成以上(含一成)的;
3.个人优质客户,如职业稳定性较好、收入较高、社会信用较好的客户;
4.购买农行总分行级房地产优质客户开发的住房的;
5.在同一利率档次中借款时间较短的客户;
6.如果到2006年1月1日利率调整时,借款人无不良信用(即无到期未还本金、利息或罚息),享受基准利率的0.9倍。
(注:不含同一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的)(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