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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3大误区!
随着城市居民财富的增加,人们越来越关心个人财富的管理。理财产品也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由于不同的理财产品有不同特性,因此,正确认识理财产品的特性,有助于投资人顺利实现财富增值与保值。以下是理财产品常见的三种误区。
误区一:预期收益等于真实收益
据业内专家透露,目前市场上多数理财产品都标有预期收益率。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基于经验与历史所做出的一种相对合理的预测,决不是理财机构对客户的收益承诺相反,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并不会因为到期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率而给予客户补偿。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也禁止理财机构做出任何形式的收益保证。
以货币市场基金为例,去年以来,股票市场持续低迷,货币市场基金受到了许多投资者的青睐。投资收益率一般在2.5%-3.5%之间,有“准储蓄”之称,但要注意,“准储蓄”并不是真正的储蓄。据相关人士介绍,在今年前两个季度里,由于股市持续低迷,货币基金相对于股票型基金可谓一枝独秀,最好的货币基金收益达到了3.5%。但随着年初以来,管理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货币市场基金降温,第二季度以来,货币市场的基金收益率不断下降。截至7月19日,28只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均降到3%以下,平均值为1.92%,最低的甚至降到1%以下,这比某些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前允诺的收益率低了许多。
因此,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决不能把预期收益率当作是购买该类产品的绝对理由,只能当作参考依据之一。
误区二:轻信产品担保机构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的一些理财产品,特别是信托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上夸大其词,空口承诺,动辄称其关联公司实力强大,一旦产品到期无法实现收益时,关联公司会代其兑付。投资者往往就会轻信有实力机构担保可以放心购买,殊不知这里也隐藏着陷阱。
据介绍, 尽管房地产信托普遍具有较高的收益,普遍的收益率在4.5%-6%之间,但是投资者必须清醒认识,自己要购买的是发行机构的产品,而非其关联公司的产品,同时关联公司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保险箱,同样也存在着破产而无法担保的可能性。况且,虽然产品发行书称关联公司会承担关联责任,但投资者无法从法律角度得到保证,极易成为空口承诺。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高利润的行业,但作为一个金融投资产品,房地产信托同样存在风险,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副会长李晓东认为,房地产行业风险、项目自身及市场风险和信托公司道德风险需要投资者特别注意。
误区三:理财产品没风险
大多数投资者都误以为,国有商业银行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是绝对保障的。这是一种错误认识。尽管国有商业银行信誉极高,但也不是说他们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百分之百就安全。因为所有金融机构都存在经营风险,商业银行也不例外。这种风险包括自身的经营风险。
特别是今年3月17日央行降低了准备金率后,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有所降低,就反映了这一产品的系统性风险。
当人民币理财产品争相推出,市场竞争激烈后,银监会就规定今后人民币不能够承诺保底收益,更不能承诺固定收益,收益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负。
所以说,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不能说绝对安全无忧。尽管国有商业银行代表国家信誉,但并不能承诺固定保底收益。从理论上说,由于任何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性,故资金的绝对安全是不存在的。它只能在资金的盈利性和流动性一定的前提下,设法提高按期收回资产本息的可靠程度。
业内专家指出,购买外汇理财产品首先要确定适合自己的产品期限,然后综合考虑产品的风险大小是否适合自己的预期,而最关键的一点是要精打细算产品的收益率,不要被宣传材料中一味强调的高收益蒙蔽了双眼。
银行理财产品不同于传统储蓄,收益虽高,但实际运作中会出现诸多变数,而且它的条款说明也更复杂。很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并不习惯仔细阅读条款,而是用储蓄的观念简单对待,一旦出现理财损失才会后悔自己当初的粗心大意。(海南日报)